近日消息,歐洲電信網絡運營商協會(etno)邪路文件顯示,聯合國或將在近期內對國際互聯網進行征稅,此稅法模擬遠程電話征稅模式。而一旦該議案得到履行,谷歌、蘋果、facebook等國家互聯網企業將增添不菲的運營成本。據技術顧問及作家拉瑞·唐斯(larry downes)稱,ento的“傳送方付費原則”意味著大型內容供應商將被迫繳納與使用帶寬掛鉤的稅費。
他說:“這將徹底改變迄今為止成功運作的互聯網格局。”唐斯解釋道,新提案意味著如果谷歌搜索向一位國外用戶進行bits傳輸,那么谷歌需要繳費。
itu的上一次修改要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彼此修改將電話系統納入其中。而這一次,聯合國將把互聯網納入其中。唐斯說,當前版本的條約適用于國際長途通話領域,聯合國成員國的電話運營商為呼入其國內的電話進行定價。
etno的提案表明,此模式將復制到互聯網領域。因為進程高度保密,且目前可得信息僅僅來源于泄露文件,稅率的征收范圍不得而知。不過,如果以電話收費的水平推算,分析師估計征收數額可以數十億美元計。
唐斯指出:“90年代,美國支付了150億美元的凈額。也就是說美國消費者為對外呼出的國際長途通話所支付的費用,比他們收到的高出150億美元。”
由于當前的提案涉及數據和帶寬,如果稅收真的執行,那稅率將遠比電話高。并且大部分大型內容供應商都在美國,稅收對他們的影響肯定最大。
看起來,這項提案使美國與其他國家對立了起來。唐斯認為,影響遠不止于此。他說,這項提案不僅有害于美國公司,且有損于發展中國家及整個互聯網。
如果谷歌被征稅,那么它將把稅賦傳導給消費者。谷歌會增加它的廣告價格,并不得不舍棄發展中國家市場,因為其無法從中獲得收益。“那可能導致一些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無法獲取最具價值的內容信息。”唐斯解釋。
看來聯合國想通過修改電信條約,從美國高速的技術發展所帶來的好處中分一杯羹。
“坦率的說,歐洲人認為,大部分成功的互聯網內容供應業務都集中在美國,此提案是在分食繁榮的互聯網行業的利潤,無異于搶錢。聯合國通過修改電信條約的形式,以法律作支撐,來輕易收取稅費。”
此項提案以及其他未予披露的提案可能是聯合國進行互聯網管制的第一步。當前,互聯網處于多方管制格局,由部分工程師組成的互聯網協會,近來成功參與了推出ipv6(國際網絡通訊協定第6版);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以及萬維網聯盟也在網址和域名等方面參與管制。此格局可以使互聯網自然進化并快速應對不斷變化的科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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