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結束的2015年在中國環保歷史上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這一年里,環保領域發生了太多“大事”:新環保法開始實施,環保監管層層加碼,在“apec藍”之后“閱兵藍”又成為新名詞,北京首發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在廣泛征求專家意見基礎上,本刊整理出2015年度環保十大事件,以饗讀者。
新《環保法》正式實施
【事件回顧】2015年1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這次環保法的修訂,主要包括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提高公民環保意識;明確生態保護紅線;對霧霾等大氣污染的治理和應對;明確環境監察機構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強制措施等十二個方面。
【點評】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規定,長期以來,中國環保部門的處罰力度、執法手段都相當有限,難以震懾日益猖獗的環境違法行為。新《環境保護法》無疑給環保監管部門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變現狀、有針對性地執法的利器,并系統性地設立了環保公益訴訟制度,將民間力量有序地納入環境治理機制中。環保法律就此也與時俱進,開始服務于公眾對依法建設“美麗中國”的期待。
環保部首次“約談”地方政府一把手
【事件回顧】2月25日下午,針對臨沂市部分企業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試不驗、偷排漏排、超標排放和在線監測設施運行不規范等環境違法行為,受環境保護部委托,華東環保督查中心對山東省臨沂市主要領導進行了約談,并且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啟動了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后華東區域內的首場環保約談。
【點評】盡管環保部門“約談”的做法已持續了10年之久,但像現在這樣直接約談一個地區和當地政府“一把手”的,確實是新《環保法》實施后的一個重要變化。這已經表明,對環保問題地方政府已經責無旁貸,對地方政府啟動問責制已經成為下一步環保監管的重點內容。
治理整頓環評“紅頂中介”
【事件回顧】3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記者會上,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提出,決不允許戴著紅頂賺黑錢,環保部下屬8個環評單位今年將從環保部脫離。至此,一場自上而下的環評“紅頂中介”摘帽風暴開始。12月15日,環保部公告對100家環評機構的資質審查結果(2015年第十四批),標志著環保部部屬8家環評機構順利完成脫鉤工作。不僅如此,各地環保部門重拳治理整頓“紅頂中介”的步伐正在加快。
【點評】環評是減少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的前置性措施,相當于環境保護的一道閘門,但這道閘門屢屢被一些違法違規的“紅頂中介”在利益驅使下沖破,實際上,整治“紅頂中介”的要害點不在于中介,而在于中介和審批者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其根源正是要切斷一些監管部門將部分行政權力租借給中介組織,借中介做掩護實現自身灰色利益的鏈條。
“水十條”正式出臺
【事件回顧】《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今年4月16日正式出臺,明確取締污染企業、專項整治造紙、印染、化工等重點行業;加快水價改革,完善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和水資源費等收費政策;健全稅收政策;加大政府和社會投入,促進多元投資等多項內容。強調從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等十個方面開展防治行動
【點評】長久以來,很多地方政府只顧及經濟發展,卻忽略了水源地的保護和安全。此外,一些地方環境管理不夠嚴格,違法成本嚴重偏低,很多企業寧愿交罰款也不愿意在環保方面下功夫,不少企業超標排放,導致我國水資源污染情況觸目驚心。經過多輪修改的“水十條”在污水處理、工業廢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進行強力監管并啟動嚴格問責制,使得鐵腕治污進入“新常態”,水資源污染情況有望得到改善。
天津爆炸案將環評問題推上風口浪尖
【事件回顧】津濱海新區東疆保稅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于8月12日晚發生爆炸,這一爆炸事件將環評問題推上風口浪尖。瑞海公司環評報告顯示,環評期間共向周邊企業及居民發放130份調查表,回收有效調查表128份,“基本支持和贊同該項目的建設,沒有反對意見”。但在記者采訪中,被采訪的居民表示,根本就不知道周邊這么近的距離就有危化品倉庫。
【點評】一次惡性的爆炸事件,無數無辜生命逝去,兩份“粉飾”過的環評報告,無疑透露出我國環保審批不嚴和監管缺位的現狀。由于權力巨大,本來應該是監管閥門的環保部門往往成為權力尋租的重災區,為了追求經濟增長或者個人利益,甚至淪為“保護傘”,“官商勾結”時有發生,環評做假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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